主犯被执行死刑!轰动一时的东莞房东“逼迁纵火案”结案
曾轰动一时的东莞长安“5.30纵火案”
导致当时一家四口当场烧死
由于事件当时在东莞引起一时轰动
可能大家至今仍印象深刻
当时一家五口,唯一幸存者为店主陈汉泉
??
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指令
依法对东莞长安纵火案
主犯杨跃执行死刑!
事件回放――2013年5月
违约提前收铺 放火致一家四口死亡
东莞长安乌沙社区步步高大道177号利轩楼为戴顺轩、李丽珍夫妻(长安乌沙人,均50多岁)二人所有。李丽珍将该楼4号铺位租给汕头人陈汉泉经营廷达百货店。
2013年5月下旬,房东夫妇想将利轩楼违约收回重建,与陈汉泉协商未果。陈伟光随后指使服务部保安大队长周游龙带人采取打砸等方式逼迫陈汉泉搬走,以收回店铺。
店主曾一度报警,警方找房东李丽珍了解情况时,对方否认“找人收铺”。
5月29日20时,陈伟光指使周游龙继续带人逼迫店主搬离。周纠集杨跃、万宏波、宋普伦、桂荣东、万金宇5人,经杨跃提议后决定通过放火方式恐吓陈汉泉,杨跃和万宏波一起用塑料瓶购买汽油。
次日2时许,上述人等带汽油到涉事商铺门口。杨跃拉起卷闸门倒入汽油并点燃,店内发生火灾,杨跃等人逃离。
2013年5月下旬案发现场
??
经法医鉴定,四死者均符合生前烧死
火灾致使狭小店铺阁楼上的店主妻子、儿子陈嘉鑫(男,8岁)、陈嘉俊(男,5岁)及弟弟陈汉炎(男,31岁,皆为广东汕头人)死亡,廷达百货店约20万元财产被烧毁。
事件涉及主要人物关系
??
法院审判过程
主犯杨跃罪行极其严重 决定执行死刑
东莞中院一审宣判,15名被告中,一人死刑、一人死缓。房东夫妇赔偿死者家属300万元,获得谅解被依法从轻处罚,刑期都在三年内。主审法官称,现有证据证明房东夫妇事前并不知道“放火收铺”一事,因此房东夫妇不构成放火罪。
审判现场
??
根据一审宣判,实施具体放火行为的杨跃(1990年生,江西人)犯放火罪一审判死刑,犯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刑三年半,数罪并罚判死刑。
东莞市保安服务公司第五服务周游龙(1983年生,江西人)因放火罪一审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犯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刑三年,数罪并罚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法官还强调“刑期内周游龙将被限制减刑”。
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获刑一年五个月至十二年半不等
宣判现场
??
法院根据他们的犯罪情节,一审分别获刑一年五个月至十二年半不等。另一名被告人肖万金犯“窝藏罪”,但犯罪情节较轻,且犯罪未遂,一审被判免于刑事处罚。
宣判后杨跃、周游龙表示要上诉
杨跃称他只是在长安打工混口饭吃,不知道店铺里有人。
“如果我知道里面有人是不会放火的,我认为自己应该被判死缓。”周游龙则称自己当天晚上喝醉了,不知道放火一事,认为自己被判得太重。
最终法院经过审判认为,在共同放火犯罪中,杨跃与同安被告人周游龙共同纠集他人作案和商议放火,并购买汽油和实施放火行为,致四人死亡,犯罪后果和罪行均极其严重,且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
2017年3月24日,东莞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指令,对杨跃执行了注射死刑。
?6?1END?6?1
商务合作:李小姐 13430352580
放火案犯被执死刑,执行前与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2016年12月23日上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宁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05”放火案罪犯A依法执行死刑。执行前,A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于2016年6月30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A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A不服提出上诉。宁夏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于2016年9月26日作出二审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A在正常行驶中的公交车上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A事先预谋、准备,携带汽油,在群众日常乘坐、人员密集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放火作案,致18人死亡,32人不同程度受伤,公交车被焚毁,其犯罪性质、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当依法惩处。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本案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对被告人A的死刑裁判依法予以核准。
放火案犯被执死刑纵火致18死32伤
放火案犯被执死刑纵火致18死32伤